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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荷,曾任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2、 2021年10月22日,宜宾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敏提名免去李荷的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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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级人民法院 对大家有 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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